关于申报2014年度院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(含专门史重点学科研究项目) 暨院级党建研究项目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4-04-29 点击数:

科字〔2014〕3号

关于申报2014年度院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(含专门史重点学科研究项目)暨院级党建研究项目的通知

各系、各部门:

2014年度院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(含“专门史”重点学科研究项目)暨院级党建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,设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个级别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立项原则

2014年度院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是根据我院科研计划和省社科规划办、省科技厅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,重点资助瞄准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特别是要结合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、新观点、新论断进行的选题。促进地方文化、经济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科技创新、生态文明、服务池州“三区”建设、立足于池州非遗文化、产学研合作等相关方面的选题将被优先考虑立项。本次继续同时组织申报院级党建研究项目,具体要求参照《池州学院党建研究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选题应充分体现出应用性、地方性、创新性和可行性。

二、申报资格

1、我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在编人员均可申报2014年度院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。

2、具有初级、中级职称的人员均可申报2014年度院级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,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(含在读)人员只能申报此次人文重点项目,原则上已获正高职称的人员不再参加申报此次人文项目。

3、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可以申报此次人文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今年新进研究生人员均可申报此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。

4、近五年已主持两项及以上校级项目者不得申报此次人文项目;凡有在研(指尚未结题)的院级以上(含院级,但不包括横向项目)科研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此次人文科研项目。

5、院级党建研究项目申请者应为具备一定的党建理论知识,且具有中级以上(含中级)专业技术职务的在本校从事党务、群团工作的专兼职人员、从事“两课”教学和研究的相关人员。党建研究重点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。本次党建项目不设课题指南,请申请人结合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与我院实际,自行选题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、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院级项目,也不能同时申报人文与自然项目。

2、除主持项目外,每人参加的课题组不能超过两个,每个课题组不得少于四人,主持人以参加者身份最多只能参加一个项目。课题组参与人员的结构安排要合理,要有利于项目的正常完成,且课题组成员中要有1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加。

3、初级职称人员申报科研项目时,需要2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填写推荐意见。推荐者不能同时是课题组成员。

4、申请者不能以主持人身份同时申报人文社科和党建两类项目。

5、为避免重复研究,此次申报不接受已经被院、厅立项过的科研或教研的同样内容项目。

6、立项经费执行2009年的新标准;研究周期一律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。

7、院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请者在所属教学单位参加申报,请各基层学术委员会认真做好初选推荐工作。院级党建研究项目申请者在所属基层党组织参加申报,请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认真做好推荐工作,报党委组织部进行初选。

8、专门史研究项目应根据专门史的四个研究方向进行选题,申报4项院级重点项目,资助经费均为4000元,经费由省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资助,不收管理费。

9、申报人文社科与党建重点项目经费最高限额为4000元,一般项目经费最高限额为2000元。管理费一律为3%。经费安排应合理。

四、申报办法

1、请各系部学术委员会、基层党组织广泛动员,认真学习,及时通知外出进修人员,认真组织申报,并对申请者的资格、申报项目的内容和《项目申请书》进行审查,择优推荐。

2、请申请者到池州学院主页上“科研处”网站“表格下载”区下载《院级人文项目申请书》或《院级党建研究项目申请书》,一式两份。

3、此次科研项目以系部为单位统一送交材料,请各系部汇总一览表一份,一览表的内容依次为:序号、项目名称、申报人、所在部门、学科门类、参与人、项目类别(excel格式)等。党建项目纸质稿提交组织部汤文益老师处;“专门史”研究项目纸质稿由历史与社会学系统一提交至科研处陈发奎老师处;其他项目也均提交至科研处。人文社科项目电子版发送至:cfk1636@163.com,党建研究项目发至:tangwenyii@sohu.com。

4、申报日期:申报材料收取日期集中为2014年5月16日。请各部门严格遵守时间要求,及时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科研处和组织部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
科研处

2014-4-28

地址: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池州学院      邮编:247000     联系电话(Tel):0566-2748982   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07-2010    池州学院科研处 ICP备:02054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