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池州学院2015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6-03-22 点击数:
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
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已经完成,即将开展科研成果奖励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凡是教学科研人员(含兼职行政人员)均在各教学单位登记。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学院所有教师(含外出进修者和职能部门兼职行政人员)根据《池州学院科学研究成果及纵向项目奖励暂行办法》(附件1),认真对照池州学院2015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统计表(附件2)进行核对,漏登记者请由二级学院统一补登记并单独提供补登记成果汇总表(包括往年未奖励成果)。

二、教学科研人员需提供的材料

1、所有论文均需提供复印件;

2、奖励标准为一类的论文(包括SCI、EI、SSCI等),若有原件则需要提供原件,否则需要提供由杂志社排版后的复印件及电子版论文,并需要提供具有检索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;

3、奖励标准为二类的论文(包括CSCD核心和CSSCI核心)需提供原件;

4、著作、成果获奖、专利和文体作品需提供相关原件,其中成果获奖和专利需要提供相关复印件;

5、成果获奖需提供一次奖励金额证明。

请科研人员将以上材料提交至教学科研关系所在二级学院。

三、二级学院需提供的材料

1、教学科研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;

2、加盖学院公章的本学院补登记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纸质材料;

3、本学院补登记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电子版。

四、材料提交方式与时间安排

1、请各院部将本学院补登记的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版于2016年4月8日之前发送至season222@126.com,电子版文件名称:***学院2015年度补登记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;

2、纸质材料(包括补登记汇总表、相关复印件、原件和检索证明)集中于2016年4月8日提交至科技处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纪洁 联系电话:0566-2748982

附件1:关于印发《池州学院科学研究成果及纵向项目奖励暂行办法》的通知.pdf

附件2:池州学院2015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统计表.xls

科技处

2016年3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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